12月14日,据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互联网保险业务羁系设施》已于2020年9月1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11次委务集会通过。现予宣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保险业务羁系设施》划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小我私家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立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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