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克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延峰再度收到“限制消费令”,因乐视网未支付800万元授权使用费。

该限制消费令称,本院于2020年07月2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霍尔果斯蓝港影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元民事一案,因你单元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时代推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你单元接纳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元及你单元法定代表人刘延峰不得实行高消费及非生涯和事情必须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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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据霍尔果斯蓝港影业有限公司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毗邻权允许使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讯断书,蓝港公司依约向乐视网公司提供了涉案影视节目的介质及授权文件、发票,乐视网公司亦将上述节目在平台播放完毕,然而直至今日,乐视网公司仍未向我公司支付剩余的授权使用费,组成违约。而乐视网公司未到庭加入诉讼,但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称,我公司认可应该支付800万元授权使用费。最终,法院裁判效果为: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讯断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霍尔果斯蓝港影业有限公司授权使用费800万元。

事实上,这并非刘延峰首次收到限制消费令,现在,刘延峰已有数十条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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